根据《深圳市2020年服务“双区”建设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0年服务“双区”建设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体检工作将于2021年3月12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深圳市委组织部公告名单为准。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上午7:00-7:20。报到地点:深圳人才园一楼多功能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指引图详见附件1)。
三、体检流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二)考生证件查验合格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病史信息,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并将抽签序号牌(贴条)分别贴在胸前左侧、体检表的正中间、手机封装信封袋上。将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之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行体检。
(四)全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确认没有项目漏检且不需要当天、当场复检的,考生补充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交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体检结束,离开体检现场。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在指定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生未按上述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请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中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服装)。报到现场、体检现场不提供照相服务,考生务必提前准备照片。
3.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4.体检报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二)体检前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请勿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服装参加体检。
3.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中注意事项。
1.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考生按照抽签的分组和顺序,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行体检。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私自离队进行体检。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妇科检查。
4.请配合医师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结束后,除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出现不合格须当天复检,以及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出现不合格须当场复检的考生外,其余考生体检结束后离开体检现场,无需返回体检报到地点。
7.未经同意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考体检标准的依据。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考生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的,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需要进一步检查、检验时能够取得联系。注册、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在体检结束离场前告知工作人员。
5.参加本次体检无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或体检过程中体检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复检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承担,请务必随身携带现金。
6.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的人员请密切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zhrss.gov.cn/)发布的考察公告,并保持手机联络通畅,确保招录单位能及时联系参加考察。
六、复检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七、递补体检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形,相应职位经研究决定递补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递补规则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体检的程序、要求等按本公告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递补体检考生本人。
附件: 1.体检报到地点示意图
2.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