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市考试院 > 考试指引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考试列表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考试通知
各位考生:
深圳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已陆续展开,为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我院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均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为报名、代为承诺。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试与培训”分开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包过”等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三、在报名前,考生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相关事项,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根据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深圳市考试院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