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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信息提供日期:2024-03-25 14:25 视力保护色:

深人考发〔2024〕8号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4〕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35号)要求,202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5日至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9日至12日。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上半年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方式

5月25日至28日

高级

系统分析师

计算机化

考试

系统架构设计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中级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软件评测师

电子商务设计师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初级

程序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二)下半年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方式

11月9日至12日

高级

系统分析师

计算机化考试

系统架构设计师

网络规划设计师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中级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初级

网络管理员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注:上半年、下半年各资格考试批次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扫码绑定个人微信,不允许代报名。

  上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4月2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4月3日17:00。

  下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30日17:00。

  (一)注册

  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

  (二)实名认证

  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的报考人员须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三)上传电子照片、填报及提交信息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使用照片验证工具软件,上传经该工具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须在深圳市,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3.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须用个人微信对本人报名信息、诚信考试承诺进行扫码确认。

  (四)缴费

  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工信教〔2016〕11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初级、中级、高级均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我院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5月21日9:00-5月24日17:00,下半年11月5日9:00-11月8日17:00)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有关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我院、各考点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进行查询。

  2.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s://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对我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因身体原因需申请无障碍考试环境的,请在报名结束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咨询电话:0755-882279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