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考试安排
注:1.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
3.《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安排
注:应试人员须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试地点
考点安排实行系统随机分配,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因深圳考点资源有限,且各区考点资源不均衡,考生将可能跨区参考。
二、报名
(一)报名缴费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二)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9月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9月6日17:00。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2日9:00-10月2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发布和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可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成绩通知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二级、三级翻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监督监管
深圳市考试院对一级翻译考试、免试一科报考二级翻译考试应试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六、证书发放
该项考试深圳试点证书直邮,我市合格人员可在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请密切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证书发放通知,按通知要求申领证书,无需电话咨询。
七、注意事项
(一)因身体原因需申请无障碍考试环境的,请在报名结束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咨询电话:0755-882279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