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人社厅发〔2013〕12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出版专业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测绘地信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测绘师《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三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8分、65分、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14年1月10日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2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应专业资格考试 考务管理机构 ,测绘地信局人事司、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