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深圳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在工作日受理)。联系电话:0755-882279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之日起,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市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8月13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申请证书直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证书直邮服务须知(http://rsks.gd.gov.cn/ksdt/fzdt/zzzsfzdt/content/post_4295694.html)。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请密切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证书发放通知,按通知要求申领证书,无需电话咨询。
附件: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