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28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在工作日受理)。联系电话:0755-882279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之日起,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格证明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市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8月13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申请证书直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证书直邮服务须知(http://rsks.gd.gov.cn/ksdt/fzdt/zzzsfzdt/content/post_4295694.html)。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请密切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证书发放通知,按通知要求申领证书,无需电话咨询。
附件: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