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考试院2024年度政务服务事项评审辅助智能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三、采购费用金额
服务期内包含多个评审项目,每个评审项目按实际需求执行,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但总额不超过92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深圳市考试院2024年开展的政务服务事项评审活动,提供集成先进信息处理技术、具备高效评审辅助功能的智能设备租赁等保障服务,详见附件1。
五、机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1年。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2.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92000元,超过92000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设备租赁采取日租方式,项目报价中需包含每套设备的单价。
(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报价》;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声明函》;
4.《服务方案》;
5.《为机关事业单位、公司提供过的项目清单》;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要求按规定格式,格式见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7.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材料。
响应文件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放在响应文件里一并密封递交。
七、公告期限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9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2076室。
联系人:高女士,0755-88122081。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