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人才园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三、采购费用金额
项目经费总额128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对深圳人才园2间功能用房进行改造。2间功能用房改造需先后依次施工。改造方案为:拆除原有的地板、天花板、电脑桌、地脚线、投影仪、灯具等基础设施,将其中1间功能用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重新改造,另外1间功能用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改造为2个业务功能用房,并根据实际需求对电路、空调排风、消防等进行相应的改造。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2.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28000元,超过128000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材料;
3.《声明函》;
4.《服务方案》;
5.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出之日止,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改造服务的单位及项目名称;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要求按规定格式,格式见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7.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材料。
响应文件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放在响应文件里一并密封递交。供应商报送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回。
七、公告期限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2076室。
联系人:陈小姐,0755-88122080。
附件:1.深圳人才园功能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