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深圳市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646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市考生的举报,由深圳市考试院受理。联系电话:0755-88100099;联系邮箱:ksykwb@hrss.sz.gov.cn。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深圳市考试院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深圳市2020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