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模式,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
(二)批次及科目安排
6月14日、15日每日安排1个批次,共2个批次。批次安排具体如下。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安排实行系统随机分配,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因深圳考点资源有限,且各区考点资源不均衡,考生将可能跨区参考。
二、报名
(一)报名缴费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报名入口:http://123.56.228.71/。
(二)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4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4月30日17:00。
三、批次选取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5月8日9:00-5月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批次。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2个专业的考生在6月15日参加考试,无需登录系统选择批次。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6月10日9:00-6月13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公布和查询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二)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监督监管
深圳市考试院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七、证书发放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精神,对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纸质合格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因身体原因需申请无障碍考试环境的,请在报名结束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智能服务平台热线电话:0755-882279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院长邮箱:ksyzhb@hrss.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