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承担?

日期:2018-01-11 11:21 来源:市社保局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