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应当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须到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配置有关辅助器具,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对于辅助器具机构提供的一些不合理的配置,应当拒绝。违反有关标准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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