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违规领取定期待遇的,有什么后果?

日期:2020-06-23 09:19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或者数额超过1万元,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或签订还款协议后未按时履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上传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8〕1704号)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