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支付一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10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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