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入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有“入驻”两个字的),用人单位提供由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在住所实际经营证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社保费缓缴。
相关附件:
i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脚本,这会影响您正常浏览网站. 请注意浏览器周边提示,启用JavaScript,您将有更好的浏览体验. 选择"允许阻止的内容",允许ActiveX脚本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