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相关附件:
i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脚本,这会影响您正常浏览网站. 请注意浏览器周边提示,启用JavaScript,您将有更好的浏览体验. 选择"允许阻止的内容",允许ActiveX脚本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