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4年6月30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投诉(举报)人应向人社、医保部门反映,人社、医保部门依职责受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4年7月1日后的社会保险费的,投诉(举报)人应向税务部门反映,税务部门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及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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