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无须转移。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7号),参保人在省内企业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自动接续,无须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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