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自2021年8月起,我市企业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一窗通”办理商事登记时,可同步联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无需另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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