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自2020年度起,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管;
2、所属期为2019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3、社保局受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代办2019年之前欠费数据补缴工作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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