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参保人死亡的情况下,家属能否为其办理社保转移?

日期:2026-07-29 09:59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无需办理转移,存在多地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参保人死亡的,最后参保地为待遇核发地,其家属应向最后参保地申领遗属待遇。

  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全国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死者参保经历,并向其他参保关系地社保机构去函核实缴费情况。待遇领取地根据死者的参保情况核发遗属待遇(外地缴费年限一并纳入计算),并将《关于协助清退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函》转其他参保关系地,其他关系地收到清退函后结算个人账户存储额。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