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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有奖励?

日期:2024-06-17 15:17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2〕45号)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

  对于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足社保的申请,如单位拒不配合的,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上述情况的投诉举报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奖励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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