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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5-05-27 16:13 来源:市社保局

  答: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拒不出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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