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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享受过异地的遗属待遇,还可以申领深圳市的遗属待遇吗?

日期:2024-11-25 14:28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遗属待遇不得跨地区、跨险种重复领取,已领取有关遗属待遇的,仅结算养老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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