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深圳,而在户籍所在地的,将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其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深圳的,且在深圳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深圳,各地累计的参保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在深圳办理“延缴延退”。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各地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仍不满15年的,在该参保地办理一次性待遇领取手续。
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不满15年的或选择按户籍地规定“延缴延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