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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工伤、失业保险有什么变化?

日期:2025-03-14 17:43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31日起调整为2520/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小时。

  工伤、失业也做相应调整:我市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最低工资标准2520/月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需由原2124/月调整为2268/月。

  按省文件规定: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通过省清算平台统一发放。例如:失业人员在20252月成功申请失业保险金,核定待遇期为20252月至8月,则20252月的待遇3月发放,3月待遇4月发放...依此类推。

  所以,失业人员在20253月收到的失业金是待遇所属期为20252月的2124/月标准。

  什么时候能按新标准收到失业金?失业人员在20253月收到的失业金是待遇所属期为20252月的2124/月标准。失业人员在20254月及之后收到的失业金就是待遇所属期为20253月及之后的2268/月的新标准。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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