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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日期:2008-02-23 10:12 来源:蛇口消息报

   本报综合消息  退休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老人可在深圳参加社保;参加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员工纳入生育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家长社保卡中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为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221日上午,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于3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这一《办法》针对深圳的医疗保险政策推出了17项新举措。经测算,改革后深圳市医保基金每年支出将增加5亿元。
    
此次改革,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的负担,特别是重点提高了企业退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与此同时,为引导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利用社区医疗服务,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办法》规定,参加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患门诊大病由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除外),为参保人省下了个人账户里的社保金,相当于打七折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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