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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6月关于终止已办理商事主体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4-06-26 10:1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等文件中关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单位参保登记工作,经与商事登记主管部门数据比对,存在部分单位已办理商事主体注销登记,但未及时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注销的情况。经审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定于2024年7月终止深圳市奕联电子有限公司等4187家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现依法公告,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拟注销单位对注销状态存在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来人、来信等方式向单位参保辖区的社保机构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4年7月终止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用人单位名单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