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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浪管理站办公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9-20 14:37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浪管理站办公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对大浪管理站办公楼地面、墙面进行防水维修,以符合安全要求。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及时提出有效方案,并灵活处理紧急突发情况等,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中标方要按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以及对所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三)中标方要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迎检、后期维护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四)采购内容详见“大浪管理站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清单及报价表”(附件1)。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工期:暂定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内(规定时间段进行)。

  (二)服务地点:大浪社保站(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5,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及附件1内容自行测算,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事项。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

  2.报价表(详细费用清单,参照附件1)

  3.具体施工方案和计划

  4.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5.企业业绩、信誉

  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七、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5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将所需资料于2024年9月25日前送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可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16楼1610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冯工,28017538

  附件:1.大浪管理站办公楼防水维修项目清单及报价表(参考)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龙华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