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浪管理站部分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对大浪管理站损坏大理石进行拆除及恢复、更换厨房铝扣天花板、天花板灰脱落铲除恢复、拆除地柜并恢复墙面、安装玻璃隔断和玻璃门、加装玻璃、更换窗帘、粉刷墙面。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及时提出有效方案,并灵活处理紧急突发情况等,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中标方要按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以及对所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三)中标方要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迎检、后期维护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
(四)采购内容详见“大浪管理站部分修缮工程项目清单及报价表”(附件1)。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工期:暂定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二)服务地点:
大浪社保站(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76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及附件1内容自行测算,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事项。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
2.报价表(详细费用清单,参照附件1);
3.具体施工方案和计划
4.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5.企业业绩、信誉
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将所需资料于2024年12月9日18:00前送至我分局大浪管理站(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路龙胜老村一区523号310室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浪管理站310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黄工,28016537
附件1.大浪管理站部分修缮工程项目清单及报价表(参考)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龙华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