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本部及各站安全隐患整改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本部及各管理站(含宿舍楼)使用年限久远,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急需修缮的地方。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办公场所和宿舍楼安全,启动该项目。需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负责此项工程项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服务要求
(一)工程地点:
1.分局本部: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
2.龙岗站: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楼宇;
3.龙城站:龙城街道龙福路尚景华园一栋2层;
4.布吉站: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6层;
5.南湾站:南湾街道康桥花园1期A6栋1楼;
6.坂田站: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4-5层;
7.横岗站: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塘坑段3164号楼宇;
8.平湖站: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楼宇及大院;
9.坪地站:坪地街道湖田路49-1号楼宇;
10.愉园宿舍:龙城街道吉福路33号愉园新村;
11.长龙宿舍:布吉街道长龙社区长龙路107-1号。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具体时间以上述任务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二)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按照深圳市小型装修工程范本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应购买相关保险,并配合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安全、文明施工。
(四)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要求,对于项目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返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五、报名要求及评审方法
(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5672.73元,响应报价应低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工程结算委托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名材料:响应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简介(含其他资质情况介绍等);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承诺书(详见附件1);
5.详细施工方案;
6.报价单,参照《社保龙岗分局本部及各站安全隐患整改及零星维修报价单》(详见附件2);
7.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3);
8.保修承诺函,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防水工程保修期应承诺不低于5年。
9.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
(1)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因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如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4)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评审方法: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从中择优确定1家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人;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六、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楼503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方式:0755-28292559。
附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承诺书
2.报价单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