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办公场所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信息相关证明文件)。
(二)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含下属3个管理站)提供零星维修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墙面、地面、吊顶、玻璃窗、门、水、电、卫生间设施以及日常办公用品的维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维修项目。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
1.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社保局楼层
2.龙华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A栋2楼(如办公场所发生变更,服务地点一并变更)
3.民治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2、3楼
4.大浪社保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三)维修服务质量及响应速度要求:
1.常规维修4小时内到场处理,紧急维修1小时内到场处理。所有维修项目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质保期内出现同一问题免费返修。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涉及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进场作业前提供相关人员证书供核验)。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工作内容自行测算(详见附件1)。因维修产生的单次单品不超过1000元物料成本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反之则由单位承担。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6)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所签订的机关单位办公场所零星维修采购项目同类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履约评价(或验收)合格/优秀/满意/优或以上,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甲乙双方盖章),以及履约评价(或验收)证明资料;
(8)零星维修工作服务方案(含主要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表、服务相应速度等);
(9)服务承诺(自定义)。
五、公告期限: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将所需资料于2026年3月16日前送至我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16楼1608室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1608室)
七、联系人及方式:罗工,29400144
附件: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办公场所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报价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