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深盐路20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片区工业区厂房7栋4层
法定代表人:杨育志
经查,德曼妮时装(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盐)社限令〔202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指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截至2020年1月3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8786.61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单位缴费明细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4楼盐田社保分局)补缴欠费本金38786.61元,滞纳金6250.4元,共计45037.0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纳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对本处理不服的,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稽核员:黄细红、梁家胜,电话:2272303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