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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乾盛通物流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07-22 17:1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乾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香社区佳怡工业园2号星宝科技园宿舍106

  法定代表人:姜光伟

  经查,深圳市乾盛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余正柱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规定向余正柱先行支付70620.61元,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华)社稽偿〔202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余正柱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0年6月5日经审批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0620.6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70620.61元存入社保局指定帐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核科(地址: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龙华社保分局二楼210,传真号:0755-28024419)。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监察员:张立奎、李吟,联系电话:0755-28024419)

  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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