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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理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保险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07-24 11:4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理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C座3单元403室

  法定代表人:陈谏

  经查,深圳市理才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足额为员工胡超缴纳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搬离经营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南)社限令催告〔2020〕C6号《深圳市社会保险限期缴纳催告书》。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足额为员工胡超缴纳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深(南)社限令〔2020〕E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本金143613.35元,滞纳金38428.55元,共计182041.9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具体金额以实际到帐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征收科核定。逾期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监察员:李林、邓锦华,联系电话:26071657)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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