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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柏美健康休闲会所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10-30 16:56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柏美健康休闲会所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民致富商业街9号

  法定代表人:蔡明有

  经查,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柏美健康休闲会所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郑寒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5318.08元。因该单位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及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宝石)社稽催告〔2020〕A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履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为郑寒缴纳工伤保险,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我局于2020年9月24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深(宝石)社稽偿〔202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35318.08元退回以下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石岩管理站(地址:深圳市石岩街道坑尾大道3号,传真号:0755-29003321)。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6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石岩街道坑尾大道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石岩管理站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对催告内容无陈述申辩意见。(稽核员:杨汉城、徐汉平,联系电话:0755-2900330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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