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鹰浦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长平商务大厦2421
法定代表人:燕敬震
经查,深圳市鹰浦贸易有限公司未依法归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农小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已搬离工商注册地址,无法联络相关工作人员。我局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福)社稽偿〔2021〕第Y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农小霞,身份证号:4521301989********,于2010年4月7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深人社认字(市)〔2011〕第412313001号)。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1年1月11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43500元(大写: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343500元(大写: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元)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二楼211室,联系电话:0755-82978540)。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本决定书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6
(监察员:吴礼莹,凌经纬;联系电话: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