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东莞市远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2号中环财富广场912室
法定代表人:文闻
经查,东莞市远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廖增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依规定向廖增志先行支付82500元,现依法追偿。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南)社稽偿〔2021〕第H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本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廖增志(身份证号:4524271975021*****)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1年1月8日经审批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25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82500元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南山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南山社保分局402室,联系电话:0755-26071696)。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察员:姚文胜、邓锦华,联系电话:26718180)
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911110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