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利迅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龙城大道126号维百盛大厦503
法定代表人:邓九东
经查,深圳市利迅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徐志豪缴纳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龙布)社限令〔2021〕A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为徐志豪缴纳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7565.5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第六十条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调查询问笔录》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楼征收大厅)补缴欠费本金7565.54元,滞纳金1699.7元,共计9265.24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计算截至2021年3月24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程方、谢玉荣,联系电话:0755-28533768)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