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志杰达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富坑社区大富工业区华创达科技园2栋2楼东区
法定代表人:程俊祥
经查,深圳市志杰达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王华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现依法公告深(华)社限令〔2021〕1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指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王华2019年03月至2019年0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21年3月17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9949.36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民事判决书、社保清单、补缴明细表等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核科)补缴欠费本金19949.36元,滞纳金3051.82元,共计23001.1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1年3月17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郑俊超、温海林,联系电话:2107178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