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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1-05-17 16:12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A栋4#2楼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魏续意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光)社限令催告[2021]B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魏续意2019年10月—2020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1年2月4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编号:深(光)社限令[2020]B6号),你单位在履行期内未履行相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本金3573.04元,滞纳金86.88元,共计3659.9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交到账日为准),请于实际缴纳日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核定。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稽核员:杨达焜、黄光林,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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