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达单位:深圳市以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西环路西九九工业园2#宿舍二楼A5
经查,汤宏斌(身份证号:420111197506******),2018年04月至2018年04月期间与你单位无存续用工关系,因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关处决字〔2021〕0704000002号《关于汤宏斌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认定汤宏斌(身份证号:420111197506******),在2018年04月至2018年04月期间为不合规参保缴费,此期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无效参保,所缴社保费本金将原渠道退回缴费账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在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