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单位(个人):深圳市欧拓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仲杰
地址(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旁三(1)队工业区B栋厂房6楼
经查,深圳市欧拓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员工唐湘晖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由于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到公司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催告〔2023〕F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本催告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对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员工唐湘晖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12月3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宝)限决【2022】F1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要求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费本金7138.05元,滞纳金2152.97元,共计9291.0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2年9月4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周明海、韩晓东
联系电话:0755-2334518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