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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美德鲜菜篮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3-07-05 12:48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广东美德鲜菜篮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仲锐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南山智园A4栋9楼908

  经查,广东美德鲜菜篮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足额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合计177028.43元,现依法追缴。该单位现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申请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南)限决【2023】F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3年5月1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23407.77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保缴费台账、社保缴费财务帐等证据证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要求你单位: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费本金123407.77元,滞纳金53620.66元,共计177028.43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5月19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请于实际缴交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受理科(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核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401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邓锦华、王燕华,联系电话:0755-2652013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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