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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明贤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3-08-30 16:0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催告人:罗明贤(身份证号码:522427199001******)

  经查,罗明贤多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432元,因邮寄催告书至罗明贤地址未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龙岗)催告〔2023〕H98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432元的行为,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失补待变退决字【2022】080400020号《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变更并退回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多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432元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罗明贤退回失业补助金待遇龙岗分局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保局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电话:0755-89331568,89331608)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对催告内容无陈述申辩意见。(联系人:林煜春、彭小波,联系电话:0755-2892100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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