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黄旺平(身份证号码:441421199105******)
经查,黄旺平在领取深圳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异地再就业未及时停领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违法行为。经邮寄文书送达地址无法联络到其本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催告〔2023〕E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3月26日向你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变更决定书》(深社保失待变决字〔2023〕110000719号),要求你将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4936元款项退回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御璟中心C座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温海林、吴圳鑫;联系电话:0755-2802441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