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承武:
我局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编号为深社保(华)催告〔2023〕3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已于2023年6月26日邮寄送达)因笔误导致文书内容出现偏差,我局对您作出《文书更正告知书》,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文书更正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钟承武(450521199101******):
我局于2023年6月20日向您发出编号为深社保(华)催告〔2023〕33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现将上述文书中的“我局已于2023年05月13日向您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撤决字11S0002622号)”更正为“我局已于2023年05月13日向您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撤决字〔2023〕11S0002622号)”。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