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王玉梅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522427199706******
经查,你存在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局对你作出《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华)催告〔2023〕22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4904.5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6月10日向你送达了《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编号: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3〕11S0001573号,要求你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4904.5元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王玉梅退回失业保险待遇龙华分局
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栋505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温海林、吴圳鑫,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