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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观钦撤销并追回失业保险待遇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3-12-21 17:4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陈观钦:

  因你与深圳市深圳帝言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我局对你作出《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3〕0801S0000002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陈观钦(身份证号:440804198205******)

  经审查,您与深圳帝言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1.撤销我局于2021年2月3日对陈观钦作出的《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核决字〔2021〕010012721号)。

  2.追回我局2021年3月发放陈观钦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1980元、价格临时补贴0元、求职补贴321.75元)合计2301.75元。请您在此决定书送达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退还我局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陈观钦+身份证号后6位+退回失业保险金龙城管理站

  3.我局将依法清退此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城管理站(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258号,联系电话:0755-89987336;电子邮箱地址:silg_lcz@hrss.sz.gov.cn)。逾期不退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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